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蚌埠五和医院违规行为被处罚

关于对蚌埠五和医院违规行为的处理决定

发布时间:2021-07-26 11:17 来源: 五河县医疗保障局 
 
 
为保障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,规范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为,维护医保基金安全。在2021年6月15日下午县医保部门对你院康复科“住院在床率”专项检查中,发现你院康复科系统登记在院7人,实际在床3人,1人在理疗室做理疗,存在3人不在床的违规行为。
经系统核查,2020年蚌埠五和医院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次均统筹记账费用是4311.91元,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次均统筹记账费用是4587.62元,根据《蚌埠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(试行)》第二章第十四条“乙方应加强住院病人管理,住院病人在床率上午必须达到100%,其他时间不少于85%,一级(含)以上护理的住院病人必须24小时在床,低于标准的,甲方可按不在床人次和乙方上年度住院次均统筹记账费用予以拒付”之规定,经会议研究,处理决定如下:
    1、责令整改。 
2、拒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1人,拒付金额4311.91元,拒付城镇职工医疗保险1人,拒付金额4587.62元,计8899.53元。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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